日期:2024-08-29 16:568 來源:揚州市弘揚中等專業(yè)學校
一、資助對象
普通高中教育資助對象是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批準設立并備案、實施高中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學校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
1. 民政部門認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戶子女、特困救助供養(yǎng)人員、孤兒等困境兒童,低保邊緣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難家庭子女。
2. 鄉(xiāng)村振興局原認定的建檔立卡家庭子女。
3. 殘聯(lián)認定的殘疾人及殘疾人子女等。
4. 因公犧牲警察子女。
5. 退役軍人事務局認定的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yōu)撫對象子女、烈士子女。
6. 少數(shù)民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7. 因重大突發(fā)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災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
8. 其他特殊經濟困難家庭學生。
二、申報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 遵守法律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3. 誠實守信,品德優(yōu)良。
4. 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 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三、資助標準
1.國家助學金:普通高中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按照困難等級分別為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000元,比較困難每生每年2200元,特別困難(孤兒、最低生活保障戶子女、特困供養(yǎng)人員、原建檔立卡家庭子女、殘疾學生、優(yōu)撫對象子女、因公犧牲警察子女、低保邊緣家庭子女)每生每年2500元。
2.地方政府特殊困難助學金:低收入農戶子女(孤兒、特困供養(yǎng)人員、最低生活保障戶子女、低保邊緣家庭子女)免除學雜費、伙食費、住宿費、書本費和免校服費各一套。
3.市直學校特殊困難助學金: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孤兒、學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學生父母患重大疾病致貧無法保障學生完成學業(yè)、因家庭受災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學生家庭特別困難無法保障學生完成學業(yè)),學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視疾病情況及治療費支出情況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000元的特困補助;孤兒、學生父母患重大疾病或因災因其他原因導致家庭特別貧困,影響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按每生每月800元給予資助,每年按10月計算,直至學生畢業(yè)。
四.申請途徑
1.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江蘇省學生資助申請平臺(http://jsxszz.jse.edu.cn/)進行網上申請,學生或監(jiān)護人自愿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材料(申請人需對所填信息真實準確性負責);網上申請?zhí)峤缓?,填寫《揚州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暨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提交至所在學校。
2.地方政府特殊困難助學金:低收入農戶子女(孤兒、特困供養(yǎng)人員、最低生活保障戶子女、低保邊緣家庭子女)填寫《揚州市地方政府特殊困難助學金申請表》提交至所在學校。
3.市直學校特殊困難助學金:學生因故需申請?zhí)厥饫щy助學金,填寫《揚州市直學校特殊困難助學金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至所在學校。
學校資助工作聯(lián)系電話:
揚州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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